我想到了一个故事:《你们这些还魂尸》
作者是罗伯特·海因莱恩。作者以硬科幻小说而著名。赢得星云奖5次,雨果奖7次,其中3次是追授,也因此而备受争议,曾被誉为“美国现代科幻小说之父”,他和艾萨克·阿西莫夫(机器人三定律。)、阿瑟·克拉克(2001太空漫游。)一起,常被成为20世纪科幻小说三巨头,亦和艾萨克·阿西莫夫、雷·布雷德伯里(华氏451度。)、范·沃格特(非A世界。)并称为美国科幻黄金时代的四大才子。
《你们这些回魂尸》讲述的是一个经典的循环:时空劳工部的“我”招募自己的故事。故事中的世界观是这样的: 平行宇宙的时间线不同,事件也不尽相同。比如一个宇宙中出现了时光机,另一个宇宙中就可能没有。一个宇宙中有纽约大爆炸,另一个宇宙中可能就没有。这种情况下,宇宙A中的时间局特工穿越到宇宙B,即使他统治了宇宙B,这个事件对宇宙A也没有任何影响,宇宙A中的时间局这么操心何必呢?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1945年的一天,克利夫兰的孤儿院里出现了一个小女婴,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
小女孩孤独地长大,在1963年18岁时,她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流浪汉并怀孕,流浪汉却突然失踪了。
她在医院生小孩时,医生发现她是双性人,为了挽救她的生命,医院给她做了变性手术,她成为“他”,刚生下的婴儿也被一个神秘人带走。
他从此一蹶不振,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绰号“未婚妈妈”。直到1970年的一天,“未婚妈妈”走进了一个小酒吧,醉熏熏地把遭遇告诉了酒吧老板。老板很同情他,主动提出帮他找到那个使“他”怀孕而又失踪的流浪汉,唯一的条件是他必须参加他们“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时间机器让他们回到1963年,老板把流浪汉放了出去。流浪汉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姑娘,并使她怀了孕。酒吧老板又乘“时间机器”前行九个多月,到医院抢走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婴,并用“时间机器”把女婴带回到1945年克利夫兰的一个孤儿院里。
然后再把稀里糊涂的流浪汉向前带到了1985年,并且让他加入了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有一次,为了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上级派他飞回1970年,化装成酒吧老板去拉一个流浪汉加入他们的特种部队。
故事很简单。故事很复杂。
只所以说简单,是因为这个故事从始至终就只有一个人,只有主角自己。小女婴是他,小女孩儿是他,女孩爱上的上流浪汉是他,女孩儿生下的孩子是他,酒吧老板是他,所有在故事中出现的人,都是他自己。
只所以说复杂,是因为一个人在不同时间线,不同空间的转换中,竟然形成了这样一个完美的故事。
故事用一句话可以说明:这是一个自己睡了自己,并且使自己怀孕后,生下自己的故事。
最初看到这个故事时,我曾经在几天内都震惊的睡不着觉,为作者的脑洞和逻辑能力表示了深深的拜服。但故事只是故事,虽然震惊了好几天,但过去后,也就渐渐的遗忘了。
此时,站在电梯门前,看着前面的四个女孩子,看着她们在讨论我,再想到下水道里正搏斗的两个我,我突然有种错觉,那就是我来到了这个故事中,也许她们并不是她们,也许她们就是我,我就是我,下水道里的两个人就是我。
只有我,我幻想出了她们和他们,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人在自说自话。
但这怎么可能?假如真是这样的话,是什么导致了我这样?
故事不是只是故事吗?
但故事真的只是故事吗?
我不知道。
我很苦恼。
“天哪,莫凡,你逃出来了?”
菜菜边说到了我的身边,我盯着她看,看着这个无数次在我的睡梦中出现过的女孩子,看着这个无数次被我幻想出的女孩子。
她就是我想象的样子,短发,圆脸,很漂亮,很可爱。
我也是从下水道里出来的,我身上也是湿的,我的脸色很不好,她们将我当成了他是很正常的。
可是,我为什么要说他?我才是真正的莫凡啊。
只是,我现在非常清楚,她们将我当成了另一个莫凡,她们认错人了。
但这个时候,我并不准备说明,因为我知道,一旦我说明了,她们会更加的恐慌。
我伸手揉了下菜菜的脑袋,她则用脑袋在我的手心里蹭了蹭,拉着我走向其它几个女孩子。
果果还是老样子,糖糖也是,叶舒也是。
果果拉住我:“哥你逃出来了,我们刚才还想着去报警呢。”
我对她笑了笑没有说话,然后看向糖糖。
糖糖对我微笑了一下,并没有说话。
我很迷惑,现在,对我最关心的,不该是果果和糖糖吗?为什么果果表现出了自己的关心,可糖糖却并没有?她为什么对我这样的冷淡?她可是我女朋友啊!
果果打开房门,我们一起进去。
我打量着这里的一切,都一样,都是一模一样的。这里就是我的家。
她们都没有提那个丑八怪,我也没有提。但我知道,她们一定非常的好奇。
“莫凡……那个人怎么样了?”
菜菜先进去洗澡,叶舒跟她一起,果果去找给她们换的衣服,客厅里只剩下我跟糖糖,她一脸疑惑的看着我,我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但却并没有从她的脸上看到对我的担心。
她担心我将那个丑八怪杀了,但她关心的显然不是因为我将因此成为一个杀人犯,她在担心,她会成为共犯。
“他没事,我后来逃了出来,他也不见了。并没有死。”
我看到糖糖长出了一口气,我则又点着了一根烟。
我裤子都是湿的,无法坐到沙发上,只能站在客厅里。
我突然有些恍惚,我期盼那个莫凡永远不要回来了,这样就挺好的,我生活在这里,虽然知道一些她们所不知道的事,但如果我不说,她们又怎么能发现呢?我会就此安静的生活在这里。我想,如果他们两个都死了,也许我的生活就永远这样了。
这样挺好的,这样是最好的。
我突然明白了那个丑八怪的想法,我突然理解了他。我突然明白了,他为什么要疯狂的杀死那个莫凡,因为他心里想的跟我心里想的一样,他只想以莫凡的身份,安静的生活在这里。
这过份吗?
假如他真的就是莫凡,那就不过份。
但他不是,那个被追杀的也不是,我才是。
所以,丑八怪是过份的。但最过份的,还是被追杀的莫凡,他有着一张跟我一模一样的脸,并且隐藏得更深。
他才是更大的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