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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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从隧道内出来到了废弃矿洞。哈里斯郑重的对雷蒙说“雷蒙阁下,请稍等一下,你的友谊我无以为报,再送你一点东西吧。”

说完,它闭上眼睛,跳了一段怪异的舞蹈。雷蒙看着手舞足蹈的哈里斯,感觉有点好笑,因为哈里斯的舞蹈让他想起了前世老头老太的尬舞。加上狗头上面插着的羽毛饰物,怎么看怎么滑稽。哈里斯跳了大约一分钟的样子,然后停了下来,拿手杖指着雷蒙,念出一段咒语。瞬间雷蒙就感觉像是被一道静电扫过自己的身体,似乎自己的身上多了一些什么。

他有点疑惑的看向哈里斯。老狗头人似乎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它喘息了很久才直起身体向雷蒙笑笑着说到“我是一名撒满,刚才施展的是一个唯一祝福术。呵呵,也不知道我们狗头人有没有神灵。如果有的话,他能保佑你的。”

雷蒙向哈里斯再次表示感谢。虽然他不觉得这个什么祝福术有什么作用有多厉害。但是明显耗费了哈里斯不小的代价。哈里斯这个人情给的很大,雷蒙想了想,拿出一罐子五十公斤的血蜂蜜递了过去。“哈里斯,请收下,这个是血蜂蜜。应该对你的身体有所帮助的。”

哈里斯没有拒绝,接过后收入空间中。对他说到“雷蒙阁下,有缘再见了。我会立刻安排人在这里设置通风管道。如果你以后有什么需要的话,可以到这里呼叫我的名字。我们会从别的通道出来找你的。再次感谢阁下对我们部族的帮助。祝一路顺利。”哈里斯说完,右手抚胸,再次行了一礼。

雷蒙回礼说到“谢谢你,哈里斯。天亮出发的时候我会在外面遮掩掉痕迹。愿命运女神眷顾你。再见了,我的朋友。”

“谢谢,谢谢你。雷蒙,我的朋友。你知道么?我在外面二十多年。你是第一个称呼我为朋友的人。真的谢谢你!”哈里斯说着居然流下泪来。

雷蒙很不适应这种煽情,走过去拥抱了它一下,然后摆摆手直接走了。

狗头人哈里斯在原地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叹了一口气,然后就安排跟着的随从设置管道并且封闭洞穴。

到了篝火边,雷蒙从空间中取出两颗五级魔核。风系的丢给血狼,毒系的丢给毒獾。这两个家伙出力不少,得给一些奖励。两只魔兽都非常的兴奋,立刻将魔核吞了下去,然后趴到篝火边静静的消化魔核。

雷蒙不理会它们,自顾自的修炼起锻神法。锻神法除了可以增长精神力之外,必要的时候还能代替睡眠的。当有需要的时候雷蒙就用锻神法休息。当然了,睡觉是出于本能,也是一种生活习惯。另外睡觉除了可以让大脑休息以外,还能让身体休息。而锻神法可以保持精力旺盛,但是对身体的恢复作用不如睡眠。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他还是会保持每天六到八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早上醒来。发现毒獾的个头变大了一些,毛色也更亮了。而血狼王除了看起来更活跃一些,毛色体型都没有什么变化。雷蒙来到了那个连通隧道的矿洞,见到洞口已经封闭,通风管没有看到,应该是隐藏在某个角落了。雷蒙不管这边,说了一声“哈里斯,再会了。”然后将血狼拖了过来。用它的大尾巴当扫把将新土与脚印等痕迹去掉。一路倒退一路清扫痕迹回到篝火边。

等到打扫完毕,血狼王甩动自己的尾巴委屈的嗯嗯直叫。雷蒙丢给了它一块剑齿虎肉,这家伙立刻就消停了。也丢给毒獾一块魔兽肉让它吃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雷蒙看到毒獾就本能的喜欢它。这是个凶狠话不多的耿直家伙,比血狼更值得信任。虽然看起来作用没血狼大,等级也不高,甚至还没有血狼王漂亮。但雷蒙就是喜欢它,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缘分。

出发之后雷蒙骑在血狼背上,放慢了一些速度,好让毒獾跟上自己。走了大概四十公里的样子,遇到了一只落单的猛犸象。这个体型庞大的家伙身高足有五米,体长更达到了八米以上。两根粗壮洁白的象牙更是有两米长多长,看起来是真正的高傲霸气。可惜它遇到了雷蒙这种速度爆发型选手。被一记小李飞刀直接击断了脖子。这一手飞刀将血狼王吓的连连退后,它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攻击。原来眼前的人类真正厉害的不是拳头啊,还好昨天晚上自己没有动手,不然早就变成一堆碎肉了。

雷蒙用了一个小时才将猛犸象拆解完毕。这个过程中还杀了十来只巨鬃狗和七八只四级的秃鹫。秃鹫的魔核取了出来,其他就没要了。这些吃腐肉的家伙,比巨鬃狗好不了多少。

猎杀一头猛犸象收获很大。魔核就不说了,真正值钱的是那两根象牙。猛犸象的象牙收购价格是一百金币/公斤,拿到拍卖行的话甚至能卖出更高的价格。这两根象牙粗长的象牙足有两百公斤重,最少值两万多金币。还有将近八千公斤的猛犸象肉,直接装满了一个空间戒指,这些肉也值两万金币。不过暂时被他当成了血狼王和毒獾的口粮。以后这两个家伙只能降低伙食吃猛犸象肉了,剑齿虎肉还是留给自己吃吧。

搞定猛犸象之后就继续上路了。今天的任务是以四十公里/小时的速度跑十个小时。他决定从米兰王国和塞维尔王国的边境地带进入米兰王国的首都米兰城。之所以要绕远路也是为了避开几个显著的线路。不管后面的追兵怎么样,小心一些总归是没有错的。

身上的给养不多了,雷蒙没有心情寻找矿藏和猎杀魔兽。一路不停,当天晚上就随意的找了个岩壁之下休息。第二天一早起来继续赶路,在下午的时候到达了米兰王国与塞维尔王国的边境。这是一个小丘陵山脉形成的国境线。雷蒙骑着血狼王在山林之间向南而行。下午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镇。

从血狼王背上下来,他伸手摸了摸血狼王和毒獾的脑袋。说到“咱们也算有缘走了一路,到这里也该分开了。现在你们可以回旷野山脉,也可以跟随我,你们自己选择吧。”说完,雷蒙就用手指着北方旷野山脉的方向。两只魔兽都回头看了一下,似乎明白了什么。

雷蒙也不多说什么,转身就向镇子上走去。毒獾立刻跟了上来,而血狼王则在原地迟疑。四五级魔兽已经很聪明了,哪怕听不懂雷蒙说的话,但是这个让他们走的意思还是能懂的。血狼王很迟疑,毕竟它给眼前的人类当坐骑也是被逼的。可是两天多的接触下来,似乎眼前的人类也不错,最起码这个人类很大方。现在回头是自由,跟随上去则是有好吃的,这让它很纠结。

雷蒙看到毒獾跟了几十步远。就拿出一个一次性的魔宠牌对它说“如果你要跟着我,那就到魔宠牌里面来吧。我不会跟你签订魔宠契约,不过你愿意跟随的话我会买一个固定的魔宠牌给你做小家。你自己选择吧。”说完,他将魔宠牌对准毒獾。毒獾立刻就进入到魔宠牌里面沉睡,看样子这个小家伙还是认定了自己啊。

将魔宠牌收起,看了血狼王一眼,雷蒙转身继续向小镇子走去。血狼王开始焦躁起来,想要离去,又觉得会失去什么。就好像一个犯了选择恐惧症的病人,患得患失间焦虑不堪。

到了最后血狼王仰天干嚎了一声,转身向北奔去。雷蒙听到血狼远去的声音,心中也默默的祝福它。这个家伙最终选择了自由,希望它能成功的夺取狼王之位吧。单独的血狼在旷野山脉是很容易被冒险者们围攻的,而狼群则是旷野山脉的大势力之一。除了火焰狮群等有限的几种势力外,它们可以算是横行无忌了。

血狼王的嚎叫声惊动了小镇上的居民。也有一些刚才就看到雷蒙举动的人纷纷向其他人诉说着刚才的见闻。惹的一群人议论纷纷。这边虽然靠近旷野山脉,但是已经是外围了。很少看到三级以上的魔兽,更别提是五级的血狼王了。至于毒獾,直接被所有人无视了。

雷蒙刚走进小镇的时候就碰到一个佣兵向他打招呼“嗨,小兄弟。刚才的事我们都看到了,那是一只血狼王吧。看起来你似乎随时可以将它收做魔宠的。你怎么没留下它?血狼王可是值两万金币的魔兽。做骑宠的话绝对威风无比。哪怕你不要也可以拿来换金币嘛,两万多呢,太可惜了。”

雷蒙笑笑摇头,直接进入到小镇里面的酒馆休息。留下原地一群人在不停的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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