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莎保持着少女的模样,跟着我离开了她的住所。
我们遇见的奇美拉们全都恭敬地伏在地上,恭送这位比王者还要高贵的美少女离开。
“其他的奇美拉也能变成人吗?”
“当然不能!这是造物神给予我的特权!你,蹲下!”
“为什么?”
“我现在可是光着脚,踩在石子上很疼的。你背我走,不然我就不去了。”
“好吧好吧,上来吧。不过我可没把握背得动一个得有四五头耕牛重的大奇美拉啊!”
我蹲下来,让她趴上去。
“呜呜……”
果然很沉,过分的沉。
就算外形改变了,体重也没变。
我似乎是体验到了孙悟空背着银角大王变出来的石山时的感觉。
“重吗?”
“一般般吧。比我想象中要轻点。”
“可是你都站不起来了。”
“我还没想站起来啊!”
我硬撑着站起来,咬着牙弯着腰,从来时的路慢慢地移动。
我的身体因为魔咒的关系,每时每刻都被抽出体力用于维持防御魔法。
这是困境,她刻意制造出来的困境。
这同时也是一种试炼,一种我挑战自己意志与力量的试炼。
必须通过它!
脚下一滑,我差点摔倒。
双手同时按在了地上,手腕的关节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你没事吧?别把我摔下来!”
“不会的,我摔到了都不会摔到你。你可是我们贵重的伙伴啊。你的力量不可或缺。”
“就仅仅是力量?你不是说我们是朋友吗?”
“不是被某人否定掉了嘛……”
“前不久,我还觉得你只是只讨厌的魔物。不过听了你的那番话之后,我对你总算是有点了解了。帮助别人不需要理由?这是完全不对的。真正的勇者之所以要战斗,并不是出于责任,不是兴趣使然,而是因为博爱与怜悯。你虽然实力不济,但精神上的确有些能看得到正直的地方。以后请多指教了,好心的金鱼怪人。”
听了她的话之后,我有些开心。
我必须得更加努力才行。
“谢谢你,奇美拉怪人。”
“你这是讨打!”
艾莎滑溜溜的手臂紧紧搂着我的脖子,感觉有些痒痒的。
可惜加上她的体重之后,她抱得太紧,反而让我只觉得呼吸困难。
身体虽然在受累,大脑却没有休息。
我不停地思考着现在的状况。
我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就请到了艾莎来帮忙。
虽然损失了贵重的苹果,可我的内心总算有了一丝底气。
我不再害怕了。
第一,无崩之刃有克制魔怪的效果。
第二,现在我们这边的战力,不但有我,艾莎,黑猫,还有整个王国的士兵。
我们的优势很大。
只要我能利用住手中的优势,再经过周详的策划,打倒这个冥神并非是不可能的事。
不能贪功冒进,不能做傻事!
我需要冷静的思考和脚踏实地的行动。
呼呼,稍微的得意一下是可以被允许的,不过要等到魔神被消灭之后。
报酬……
报酬的话……
钱?
钱就为了国家留着吧,我不想再要它了。
回去之后,我来找一些所谓的冒险者委托做好了。
要是这个时代能有相机就好了,我好想和公主合影啊!
对,作为冒险的回忆,就让黑猫帮忙画一张我跟公主站在一起的肖像画。
嘿嘿嘿……
等等,这不是得意过头了嘛!
要把事情多往坏处想,往最不利的局面想。
我这一路以来所经历的事情,未免太过顺利了,顺利到我怀疑自己在做梦。
不管怎样的危机,我总能化险为夷。
是我的运势很强?还是单纯的偶然发生了?又或者我还没遇到真正能称得上危险的状况?
总之不可能是因为我的实力,我对自己的认识可是很深刻的。
我现在还很弱啊。
……
我就这么一路胡思乱想着,慢慢地走回了刚来到盆地的地方。
我累得鳞皮表面都渗出一层汗水来。
背上也湿漉漉的,还伴随着一股酸酸的怪味,让人特别难受。
那两名守卫看着我步履蹒跚地把一名裹着破布的少女背回来,惊讶得立即跑了过来。
“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要找的帮手找到了。麻烦你们调转下马车,我们抓紧回去。”
在我差点累到咽气之前,终于把艾莎放在了马车上。
“喂,上车了,快坐好。”
她没有回答,手臂也没有松开。
“再不放手我就要被勒死了。”
“呼~呼呼~”
她睡着了。
均匀的吸气吐气声伴着她的口水一起,从她的口中出来。
“咿呀……”
难道说……我背上湿透了是因为她的口水吗?
我赶忙把她放在车上。
“水,哪里有水?我、我快要——”
“怎么了吗?”
两名守卫看着我,不知所措地愣着。
“赶紧!水、水、鱼!我……我快要……”
我快要被她的口水弄疯了。
这种话怎么说得出口?
在回去的时候,我们特意绕了点路,找到了一条小河。
我无视了河里出现的像是食人鱼的魔物,以及两名守卫看到我身上的鳞片后吓得发绿的面孔,在河边好好洗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和后背。
“放心吧,我不吃人。”
湿漉漉的衣服拧干之后,我就搭在马车上,让他们驾车往回走。
艾莎的体重对于拉车的马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不得已,我只能跳下车,小跑着跟在马车的后面。
到了晚上,我们在林里升起篝火。
我架起自己的衣服,在火边用了半晚上的时间烤干了它。
艾莎在吃晚饭的时候准时醒来,并且一个人就吃了四人份的食物。
要不是公主准备的食物比较充足,恐怕我们会坚持不到回去了。
天还没亮我们就早早地启程了。
这样的日子也持续了六天。
同样在第七天的早晨,火红的太阳变为金色的光球时,我们从树林里出来,看到了诺德蓝的王城。
只是,同我们出发前不同,明明是一天中最棒的时光,整座城市却十分寂静。
这时,没有城内城外走亲访友不停来往的行人,没有赶车和背着筐篓做生意的商旅小贩。
只有城墙上站着的一排排士兵。他们的手中似乎还拿着武器。
远远望去,城外的西边,不知何时多了一大片黑压压的栅栏。
我们要走的南门前,同样建了用一大块栅栏围住的据点。
穿着破皮铠的士兵正在栅栏里忙碌着。
一面印着秃鹰图案的蓝色大旗,慢慢从据点正中央的长杆上升起。
随后是一道洪亮的号角声。
上百人摆好了队列,井然有序从据点里走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敌国的军队怎么突然间出现在城外了?”
两名守卫们慢慢地把马车赶回了森林。
“这是要打仗了吗?”
艾莎揉了揉还没完全睁开的睡眼说到。
“是的……非常不凑巧。他们不但要打仗,而且……”
像是哨兵的家伙发现了我们,并向领头的百夫长报告了。
最后一列的人接到百夫长的命令,直接转过身来,举着长矛和木盾,朝我们冲了过来。
他们有十个人,而且看样子还是接受了一定训练的精锐士兵。
“怎么办?城外到处都是他们的人。我们要暂时撤退吗?”
守卫们看着我。
我看了看艾莎。
“这是你自己的事,别看我呀。”
好吧……
我打定了主意。
为什么邻国的军队会突然出现呢?
这其中说不定有什么超出我们预想的变化。
我们不能再等了。
就算一时逃走了,也没有能够直接进城的方法。
能选择的,只有战斗。
趁着现在他们只有百十人,趁着我的身边有艾莎在。
“你在说什么呢?通向王城的大道不是挺宽阔的嘛。驾车,闯过去!谁胆敢拦在我的面前,这只奇美拉就会撕碎他的!”
“你在胡扯些什么啊!我从不杀生的。”
艾莎敲了下我的脑袋。
她的这一动作让我想起了简妮维雅。
必须得尽早结束这一切,然后回去。
“被你踩死的微生物都不知道有多少个了。你们只管驾车,剩下的我来想办法。”
我跳下车,取出了剑。
守卫不敢违抗我的话,就驾车朝着城门冲去。
我跑在他们前面,握着不出鞘的剑,迎向了最初过来的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