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你语文是化学老师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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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林阳,很显然韦柏翘与马霭琳这两个未来的新扎师兄以及陀枪师姐都有很多问题想问。

反而钟立文对此有些不服气:“是不是真有这么厉害呀。我才不信呢。”

林阳听了倒是笑道:“这,倒也没什么好给你证明的。”

钟立文这时候倒是伸出手:“呐,什么都别说,掰手腕赢我先。”

“掰手腕厉害就能当警察,那我们还训练什么。”韦柏翘看到这里倒是摇头。

“话不能这么说啦。师兄既然这么优秀,那肯定体能优秀过我,既然如此,不会不敢和我掰手腕吧。”

而程贝儿是了解钟立文这个家伙的。钟立文这人是个很不错的家伙,但怎么说呢,就是人很冲动,而且显得有点自大。

此时程贝儿是担心林阳讨厌这个家伙,但没曾想林阳反而是笑着坐下:“那尽管试试。”

说真的,林阳若是想,他可以【变化自在】成正义哥或者“栋笃神探”里莫作栋的同事大只老,那掰手腕不是十拿九稳。

但林阳没这么做。

或许应该说,他对于自己本身的体能也还是很自信的。

贞贞显然也不怕林阳出糗,毕竟在她看来林阳就是“所向披靡”的好吧。

这显然不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更多的还是一种信任。

而果不其然,林阳掰手腕是左右手都把钟立文给碾压了。

“师兄,好体能~”

“其实立文有句话说的对,体能对于我们警察,尤其是刑警是相当重要的。毕竟你能靠头脑找到贼,但你得有体能追贼不是。”

林阳说到这里倒是觉得有点对不起莫探员,毕竟莫探员的体能的确是比较的另类些……

钟立文显然是输得起的人,这里倒是连连说了两声佩服,而后看起来也没怎么受过打击。

显然对于钟立文而言,林阳成了他追赶的目标了。

结束了聚会,送别了三位学警,程贝儿倒是锤了下林阳的肩膀:“可以喔,没曾想你的体能这么好。”

贞贞这时候却眼睛一眯,笑道:“怎么?你男朋友的体能好不好,你这个做女朋友的不知道?昨晚不是体验过了嘛。”

程贝儿听到这里自然是老脸一红,而后开始追着贞贞嬉戏打闹:“好啊贞贞,你开始笑话起我来啦。”

“刚才……只是借你的身份掩饰,没有其他意思……毕竟是我训练时说顺嘴了,说我有个男朋友当警察。”程贝儿此时对林阳解释的时候倒也是有些许脸红。

而贞贞显然“挨“了程贝儿一通打以后是没有学乖的:“不对呀贝儿姐,也就是说没有昨晚的事,你也已经把小林子当男朋友了?”

这么一说程贝儿明显已经是羞的像鸵鸟一般将头埋起来了。显然没想到自己聊天貌似聊爆了。

“总之……等我从警校毕业再来谈论我们之间的事……”

程贝儿说到这里是勾了勾手指,示意林阳凑上前。而林阳先是疑惑,但没曾想等自己弯下腰,却是被程贝儿吧唧了一口。

“记住啦!这段时间可别再勾搭其他女仔了!不然回来我可是要大刑伺候!”

说完,程贝儿竟是拉着贞贞一同上了车。敢情是趁着贞贞家里的车到了,是对林某人又耍了一次流氓。

依稀间,林阳听到贞贞在那里大喊:“不公平,我还没亲呢”之类的话,这车便已经开走了。

“小子,傻眼了?”奈特此时是偷笑道。

“傻眼倒不是。你说被她这样,弄得我现在扯旗了怎么办?”

“你小子现在都不带掩饰了对吧。对我都开始说这些了?”

“你都相当于是阿飘,和你说了你还能报信?”

和奈特扯了两句之后,林阳倒是摸了摸肚皮。

“说起来刚刚就喝了酒,没有吃东西喔。有点肚子饿了。”

“那你想去哪?”奈特明白林阳不只是肚子饿了,显然是还有什么想要说的。

“昨晚去的那家酒吧,他附近我记得是有间拉面店的对吧。”

“这你都记得?”

奈特明白,林阳这是要探探那家酒吧的底了。

“不过你让我去探视,距离够不够?”

“一定够。我将【驱使】已经直接升到七级了,现在的范围可以探听我方圆两公里。你尽管去,超过距离算我输。”

“这也行?”

奈特晓得,若是两公里的话对他而言算是好事。

毕竟这意味着晚上在林阳睡觉的时候,他闲来无事可以去更远的地方逛逛了。

奈特早就明白情况了。基本上他们这些灵体就是因为林阳的存在才会出现的。也就是说是林阳唤醒了他们。

那换言之他们无法独自离开林阳的范围。而现在最远是到了距离两公里。那奈特晚上显然也能去附近更远的地方看看。

“不过说起来,这些天都没见到赖西那只肥猫,这是去哪了?该不会被猫贩子逮走了吧。”

“应该不至于。西哥走之前说了,他要离开几天。我想应该是去见他的米饭班主了。”

【米饭班主”是一句白话,意思是“赏饭的老板”。而且港岛的电影中经常会出现“米饭班主”这个词,而从字面上来看,就是发钱给别人买米饭吃的那个人。

白话的书面语法与现代中文通用书面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词句顺序、虚词、副词、部分形容词、助词及其放置方式上,复杂而不可或缺的语气助词也是白话的一个特色,所以普通话中“赏饭的老板”在白话中就会被读作“米饭班主”】

林阳此时来到酒吧附近的拉面店,而与此同时,【驱使】发动,奈特是直接穿墙走进了附近那家林阳昨晚出事的酒吧。

林阳进的这家拉面店倒不是日式拉面店,而是华夏传统风味的拉面。

港岛这边主食自然是以米饭为主。不过一些面食也是很受欢迎。比如细蓉,也就是云吞面。

不过这里的面,林阳晓得老板是来自川渝地区,显然风味都是麻辣偏多。

现在是晚上九点,还是附近酒吧人正嗨着的时候,这店里加上林阳倒是只有五个客人。

其中三个人是一伙,还有一个和林阳一样,是单独来的人。

三个人明显是年轻人,两男一女,整间店里都能听到他们的说笑声。而看年纪以及他们的打扮,林阳觉得这三人应该都还是高中生。至少这三人里有一个还是穿着高中的校服。

而还有一位是中年男子,林阳看他的样貌,倒是非常普通,四十多岁的年纪带着一个老土眼镜,甚至于稍显凌乱的头发已经隐隐让人感觉有点微秃。

而这中年男子是在林阳入店以后才后脚到的店里。

见老板和他说了两句话,叫其陈老师,林阳觉得这个中年人或许还真是一个教师。

“老板,照例,我要一份担担面。”

林阳显然第一次来,还在纠结点什么的时候倒是听那中年男子陈老师这么一说,林阳倒也同样点了份担担面。

大概是见林阳和他点的一样,两人的座位又只隔着几个位子,便是相互看了一眼,随即点头示意。

“诶?你就要回去了?可真没趣呀你。”这时林阳听那三人当中的女生说道。

“就是呀阿强,现在回去有什么意思呢。才九点多。”

“我妈十点多就要到家了,让她知道我晚归,那可死定了。”

“不是吧,都几岁人了居然还怕阿妈?”

“明天还要上学的呀。好了,我得回去了。”

“上学?说的我们不用似的。你说你成绩这么好,读这么多书有什么用呢?没听过一句老话嘛,叫什么百无一用是书生。读这么多书没鬼用的。”

那个穿校服的男生明显有些左右为难。或者应该说,他并不想被当成是一个“无趣”的人。

但没等这个男生说话,林阳此时没想到,那个在他看来平平无奇的中年男子此时一边吃着桌上的花生米一边娓娓道来:

“百无一用是书生?经常把这句话挂嘴边的人都是不读书的。

很多人批评或者嘲讽读书人,常用的一句话就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显然,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中,百无一用是书生,就是说书生没有用。只不过呢,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对,原话并不是这个意思。这么理解,属于断章取义。”

林阳听了自然是不禁一愣,这个中年人自打开始说话,店内所有人都开始很安静听他说话。

“这句话出自黄景仁的《杂感》,正所谓:

仙佛茫茫两未成,只知独夜不平鸣。

风蓬飘尽悲歌气,泥絮沾来薄幸名。

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

莫因诗卷愁成谶,春鸟秋虫自作声。

黄景仁,字仲则,是清代常州府武进县人,家里很穷。在他成年之前,祖父母、父亲和哥哥都去世了,全靠母亲拉扯他。9岁的时候,他因为聪明,被誉为神童。

那年他去参加应试,住在江阴楼上,楼上很冷,他裹着被子,被其他人嘲笑。黄景仁吟出一句“江头一夜雨,楼上五更寒”,合情合景合理,小小年纪出口不凡,实在难得,众人赞叹不已,纷纷说他是神童。

16岁时,他去参加童生试,在3000人之中夺得第一名,考上了秀才。由此,黄景仁更加出名,大家都以为他前途无量,考取举人、贡士、进士也应该不在话下。

谁知道19岁那年,黄景仁去参加乡试,结果却失败了,连个举人都没考中。

试想一下,你从小被人叫神童,各科成绩都第一,中考时更是第一,上了高中你成绩也很优秀,高考前老师都以为你能考上重点大学,结果后来发现连个好大学都没考上,你会不会心里滴咕?

黄景仁相信自己胸怀大才,连包世臣都赞他,说他是“乾隆六十年间,论诗者当推第一人”。然而,黄景仁此时遭到打击,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愤愤不平。于是,黄景仁写下了这首《杂感》,抒发心中不平之鸣。

那么百无一用是书生,是黄景仁在说自己没用?并不是。

而这句诗完整的是‘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这两句,并不是诗句作者看不起人,更不是看不起读书人,而是出于愤慨和狂放,也是自嘲,是说给自己听的。

世上十有八九的人,都是只配别人用白眼去看待,而百无一用的人,则是书生。其实,黄景仁是在说,世间大多数人我都看不起啊,虽然我只是个没用的书生。这是自嘲,他不是真说自己没用。

很多人不得志之时,或者自谦时都会说,‘我有啥用呢’‘我只是一介布衣,没什么本事’,当真你就输啦。实际上人家可能心中一直有大志,也没放弃,只是一时失意,感慨一下。

而总体来看,这首诗可以简单理解为:

我一事无成,发个牢骚,飘泊不定,人生不顺,我这个读书人真是没用啊,不过,我并不担心以后,连春鸟秋虫都能发声,我当然不差,所以我还是会坚持发声,相信自己很有用。

那么你们现在还觉得‘百无一用是书生’,是黄景仁在骂书生没有用吗?是他在说自己没用吗?

显然不是。相反,这句应该视为勉励,因为表面是自嘲,但实际上是鼓励自己。

不过有的人嘛,真的就没读过书,乱用词语,惹人笑话。”

林阳听到这里都差点要拍烂手掌了,毕竟这个人洋洋洒洒说了这么多,不带停顿,还说的有理有据。

不过嘛,这解释完说的最后一句明显让刚才这么说的男生有些恼羞成怒。

“你在瞎说些什么!这有你的事么?”

“你们不让我的学生回家,当然有我的事啦。对吧,余文强同学。”

“陈老师……”那个叫阿强的男生没曾想还真就是这个陈老师的学生。

“回家去吧。”

“是……”那叫阿强的男生也是先行回家了。

“我当是什么人,原来就是个教书的?你是阿强的国语老师?”

“年轻人,我的确是你口中阿强的老师,不过我不教国语,我是教化学的。”

不知为何,林阳突然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不像是普通老师这么简单……

他觉得自己怎么的也是遇到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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