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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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她动的手脚,但这一任唐皇,论年纪不过五十四岁,竟和她死在同一晚。

我记得这任唐皇的年纪,他是比阿嫣大三岁的长兄,阿嫣死的时候不过二十一岁,我十六岁,他则是二十四。

我还记得当时,阿嫣把明珠托付给我,说他必须回去。

回去送死,回去等着这个老太太吩咐人家斩下他那颗好看的头。

他说,“你有你兄弟,我有我兄弟,你不能看着他送死,我也不能看着我兄弟去死。”

于是他为了他这个兄弟与母亲而死,而这个兄弟不过多活了三十年,最后依然死去。

我还记得贾明珠当时从昏迷中醒过来,一言不发,绝食。

明明相爱,却从不给对方一个选择机会。

他自以为做了一个好人,骗对方是自己辜负,便能让对方不用去经历道德上的抉择。

可是却完全摧毁了那个女孩子的心。她爱他,也记得他爱她。她接受不了那样一个谎言。她是他从小养大的孩子。他是她的全世界。

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拯救那个女孩子。

她绝食,她跳湖,她吞金,她用打碎的花瓶割了手腕。

没有人能够想到一个一心求死的人会想出多少手法去杀死自己。

直到她用吃饭的筷子从喉咙里扎进去。

那个时候我身边没有一个陈飞扬,没有人能够救她。

她在我手里,血液染红了我的衣服,粘上了我的脸,她只能再活那么一小会。

我抱着她我和她哭,我说阿嫣并没有背叛你,他依然爱你,他只是想你活下去,毕竟他此去是注定回不来的,他爱你爱他兄弟,他觉得自己一个人死去就足够,他不怕黄泉寂寞。

而那个时候,那个女孩子因为扎穿了自己的喉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的喉管漏风的像一个破碎的风箱,窒息本是一件难以忍受的死法,而她抓挠着自己的喉咙,却终于笑起来。

于是我拿出匕首,像我对待那个年轻的赵国公主一样,用匕首一刀捅进她的心脏,带给她此生最后的平和。

这世上有些人就是这样,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我无法评价阿嫣与她之间的事情。

阿嫣在路上捡到她,他遇见她在遇见我之前,那年就连他也不过初初到了赵国为质子,十一二岁的孩子,而她,她连自己的年纪都不知道。

她那时大概七八岁?我不知道,我没见过,我只知道她不知道自己的生辰,不知道自己的岁数,我只知道在我看见她的时候,她年纪仿佛比我大一点,但是你知道,那些吃苦吃的多的人,岁月总是对他们更无情。

阿嫣捡了她,把她洗刷干净,给她取名明珠,在我见到她的时候已经将她娇惯成了一个娇憨的少女,他是她的全世界。

他们两个是那样的好,直到她的世界抛弃了她。

直到我面前躺着的这个老太太亲手毁了她们两个人的一切。

我依旧记着那个女孩子依偎在我的怀里,憔悴苍白,喉咙里插着一只尖锐的筷子。

而我别无他法。

我给了她安宁,她渴望的安宁。

我将冰冷的匕首扎进她的心脏。

我让她和她的世界一同消失。

那个时候我看着她,我想唐国太皇太后真正残忍无双。她为一己私欲,毁了这样一对小儿女情谊。

可是现在我看着那个死去的老太太。

我本该恨她。我也确实恨过她。可是我后来的人生有更多的事情比那个少女触动我,我后面的人生有更多的事情让我羡慕她。

更何况这个女人对我……

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她对我倒是一直不坏。

我想人生来就寂寞,又何必互相蹉跎。

他们被她拆散,可是她也被别人消遣。不过是她活得久一点,但并不代表她是强者。不过是因为你比你的敌人生存了更长的时间,就意味着你在人生这一场战役中取得胜利。

太多东西到了最后没有结局,太多的战斗到了最后没有赢家。

善始善终终究只是一个传说。

而人心是会变得。

当年赵国斩杀长啸的时候,我哭的撕心裂肺,阿嫣沉默不语,而代渊闭门不出。

后面听闻阿嫣死讯的时候,我不过是备了一壶清酒,半夜起来自己喝一杯敬他一杯。

又像是后面代渊死的时候我竟是一滴泪一点悲伤也没有。

我们四个人一个个的死去,我们四个人的故事却并未完结。

看起来那是我们的故事,毕竟故事中最出名的人就是我们四个。

我们的故事中出现了很多的配角,可是我们四个却会因为那些配角而死。主角因为配角而死的时候,往往会让我有一种错觉,我总觉得主角是不会死的,他死了故事也就完了。

可是每个人都有他的故事。

正如同这老太太恨她父亲,告诉我她亲手毒死了自己的丈夫。

我本该同情她。

是也不是?

可是阿嫣和明珠同样因她而死。

我逐渐的有点分不清楚了。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毫无缺陷的事情么?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完美的人么?

就连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放着的白璧。

他真的就毫无缺陷了么?

不,他的存在就是我的悲哀。

他是不被期盼的孩子。

我知道那不是他的错,但是很长一段时间我依然无法将他和他父亲作出的事情分开。

所有人的存在都是罪过。

我的存在是什么?

我不过是滞留人世久不消亡的孤魂。我不过是为了一己之私损毁物件消耗人力的一个罪人。

她的死再一次击倒了我。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期待死亡。

死亡不代表别的东西,死亡仅仅代表着事物的终结,死亡将会带给我愉快。

我想象不出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会如何形容我,我爱过三个人,每一个人都有肉体关系。每一个人都不算是正常的婚姻,我有过孩子,但我并不会为了他维持我的婚姻。我有过父母,但我并不会为了维持他们的欢笑而委屈自己。在他们看来我绝对不够检点,不够热爱儿童尊敬父母。

我是一个浑身都是错误的人,我是一个不会被大多数人接受的存在。

曾经我对此无畏,我想着旁人的闲言碎语于我何干?

但是现在却不了。

起初是旁人疯了。

可是你不跟着一起疯,那么你就疯了。

死亡代表什么?

它代表正大光明的忘却。

我的精神世界里一切都在坍塌,我的世界全部归于黑暗。

不过还好,这次我有阿煜。

他是我黑暗世界里的一线光。

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象感情的。

在我看来一见钟情不过基于色相,日久生情不过起于熟悉。

我这样想着,却总是怦然心动。

那个男孩爱我。

我不知他出于何种原因,但我知道他爱我。

我对他咆哮能得到安抚,我对他无理却能得到安慰。

不管我做什么,我这颗经历了几十年岁月的心在呐喊,尖叫着,叫我不要再无理取闹。可是他却一直在那里。

就好像他本来就在那里。

我不懂。

我明明说了那么多伤人的话,我明明做了那么多不好的事情,在情绪平复下来我甚至会因为刚才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懊恼而痛哭。

可是他却不离开。

唐国高太后说的对,这个人爱我。

我身体不好,他们不让我喝酒。

但其实酒精是个好东西,一杯下去,苦着嘴却松了神,两杯三杯下去,世界一片豁然开朗。你的肉体迟钝了,你的精神也迟钝了,可是迟钝的人永远比较开心。

所以上辈子夏红玉活生生的练成了千杯不倒。

这辈子我尚且不需要为了使自己迟钝而成为一个千杯不倒的人,实在幸运,毕竟饮酒过度容易伤身。

那男孩子知道如何讨我欢心。虽然有时候依旧不得要领。

那日他悄悄从怀里取出一只小小酒囊,打开后递给我,我喝了一口,半响不曾做声。

于是他便说,“这酒叫做春风醉。”

我当然知道这酒,我还知道这酒酿造的时候需要分为两种,直到喝的时候才重新兑起来。里面还要加上许多蜂蜜,所以喝起来的时候才会甘甜如蜜,引人痛饮。

我心里有点辗转。

心里一横,到底还是又喝了一口酒,哺喂给他,唇舌交战间酒液滴滴答答的流了一身,污了衣衫。

恰在此时,窗外雷声轰烈。

他猛的回过神来,搂住我腰的双手松开,转而捂住我的耳朵,将我按在怀里。

可是,我这次并不害怕。

他在这里,我为什么要害怕?

于是我扯开他的手,摇了摇头,继续吻他。

我知我爱他。

我已爱上他。

我不知我爱他什么,但如果要我说,我爱他爱我。

只这一点,配上他十分人品,这点就足以让我爱他。

陈飞扬第二日来给我诊脉,微笑和我道,“听闻你已不惧雷声。”

我拨弄着右手上那只白玉手镯,笑而不答。

却闻他低声道,“这样多好。只恨他晚生几十年。”

我道,“不晚。”我笑起来,“一点不晚,只要遇见的是他,不管什么时候都不晚。”

陈飞扬一愣,也笑起来,“确实不晚。”

他的手指离开我的手腕,“一千四百余年后我翻开家里的一本古旧史书,看见书上有一个年幼的骄傲公主成了一个悲伤的皇后,我只觉得那个时候晚过。”

我握住他的手,“我以前喜欢苏轼,最喜欢江城子。最最喜欢十年生死两茫茫这一句。生死相隔十年已是茫茫,一千四百年,实在太过遥远。”

虽没有尘满面,也并非鬓如霜。

但到底应了纵使相逢应不识。

只是那人,口口声声说爱我,日日夜夜说想我,却偏偏没有认出我来。

我又继续道,“现在倒不觉得了,只觉得,拼做一生羞,尽君一日欢。

他扑哧一笑,我摇摇头,“你以为这句是说我的?”

我摇摇头,“你错了,是他呢,我名声这般差,唐国现在又正是多事之秋,他和我日日厮磨,你以为还是他占便宜么?”

我摇摇头。“这人这样待我,我竟是无以为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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