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黑暗的血液篇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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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傍晚时分,刘云将所有的尸体都运到了坑中。

“安息吧,曾经的同胞们,愿天堂没有吸血鬼。”语罢刘云将铲起来的土往回填,很快泥土就将所有的尸体掩埋住,形成了一个大土包。

最后刘云和彩依步行着慢慢离开了这里,对于被埋葬在这里的人们,刘云为他们悲惨的经理感到悲切,他不后悔将他们杀死,因为这对他们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

只愿他们来生能能投个好胎,不要在遭受这种苦难了。

。。。。

远隔万里之外有一座宏伟的庄园,而庄园之中有着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堡,古堡中有很多穿着女仆装的女人在劳作,有的在打扫卫生,有的则在烹饪美食,看上去井井有条。

而城堡的最深处有一处隐瞒的暗道,顺着暗道下去是一座地下室,地下室中非常的阴暗寒冷,血腥味非常的浓郁。

这是因为地下室的中央有着一块诺大的血池,血腥气便是血池散发出来的。

血池的表面非常的平静,透过血池依稀可以看到池底好像有着什么东西。

忽然,平静的血池开始扑腾起来,大量的气泡从血池地步冒出,紧接着从血池地步浮起来了一块血红色的东西。

定睛一看,那赫然是一口血红的的棺材。

很快,棺材板自动被打开,此时能看向棺材里躺着一具干尸。

干尸平躺在棺材中,他双手抱在一起放在了胸口的位置,而他的胸口出则有着一颗散发着血红色的宝珠。

霎时间,宝珠光芒大盛,很快它就像融化了一般变成了一摊血液,然后融入了干尸的体内。

此时血池沸腾翻滚得更厉害了,很快血池内的血液就自动飞起,飞进棺材之中,大量的血液不停的飞入棺材中,但是狭小棺材中的血液并没有因此而溢出来。

因为飞入棺材中的血液都已经被干尸给吸收了。

很快血池内的血液就被吸干了,而此时干尸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具血肉饱满的“尸体”。

而很快,那具尸体脸上的样子便开始改变,变的和被刘云一开始秒掉的吸血鬼一样,就是那只叫佛拉士的的贼眉鼠眼吸血鬼。

他本应该被刘云杀掉,却因为血珠的原因再次复活了。

血珠是血族的一种圣物,十分的珍贵,吸血鬼能将自身部分灵魂留存在血珠中,然后用一具尸体作为载体,最后放置在血池中。

这样的话,当主体死亡血珠中的灵魂便会成为主体,然后融入事先准备好的载体中,这时载体便会吸收血池的力量重铸身体,这便相当于是重生了,而且重生的吸血鬼还会保留主体的全部记忆。

炼制血珠的方法早就已经失传了,他这颗血珠还是几百年前的真祖赐给他的,这次多亏了血珠他才保住了性命。

佛拉士他眼皮一动便睁开了眼睛,睁开眼睛的他一下从棺材中坐了起来,头上冒出了细密的冷汗,他脸上的神色相当的苍白,就像个做噩梦被惊醒的人。

他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心有余悸的道:“好可怕,幸好我有血珠才能重生,不然我这次就死定了。”

“这次亏大了,不仅血晶没有拿到,还把我的血珠给用了,那人究竟是谁,这等人物在大陆上不可能籍籍无名。”

佛拉士记得死之前,他看到了的一根很粗壮的触须,然后下一刻他就被触须绞杀成了粉末。

这种招式不像是人类会用的,反倒像是黑暗生物,那人会不会是其他种族的,此行的目的便是削弱血族的实力?

若真是这样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血族在黑暗生物阵营是首屈一指的存在,难免会遭受到其它这种的联合针对。

若是他猜的不错哦,跟着一起去支援的克拉的其他吸血鬼们,此时应该已经全部被消灭了,只有他一个幸存了下来。

毕竟其他伯爵可不想他一样拥有血珠,没有血珠的他们是绝对无法从刘云手底下逃脱的。

加上克拉斯,这次血族总工损失了八位伯爵,血族的主要实力就是由伯爵组成,那些侯爵公爵可都是血族的高层,伯爵子爵才是真正的中坚力量。

血族的的伯爵共计两百多为,此处一下子就损失八个,可谓是损失惨重。

思考了一会儿佛拉士决定,此时必须上报给族长,也就是血族唯一的公爵——克洛.赫拉罗列.该隐。

佛拉士化成一群蝙蝠飞出了地下室,飞出了城堡,然后往这某个方向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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