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番外)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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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秋南家属于典型的八十年代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当同学们都在为吃了一顿肯德鸡雀跃的时候,她已经是厉家菜的常客。

尽管如此,母亲仍然把她打扮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让她骑一辆普普通通的自行车上学。她也知道人的天性是会仇富的,所以她从不对任何人炫耀她的家境。这令她安全,却也令她变成一个有秘密的人。

她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是她的初中同学翟知未。

翟知未成绩一般,但长笛吹得很好,每次学校办联欢会她都会上台表演。她也是个有点儿内向的人,所以起先她们并不熟。直到有一天,米秋南跟父母在莫斯科餐厅遇见翟知未一家。两人的父亲聊生意、聊投资,颇为投机。这时米秋南才发现,原来同班同学里也有跟自己家境相若的人。

从那以后她和翟知未熟起来。她去过翟家几次,总能见到翟知未的二哥翟知今。他是一个很疼爱妹妹的哥哥,这让她很羡慕。此外就是……他长得很帅。

初中的时候班里女生已经开始传看席娟琼瑶的言情小说,她也偷偷翻过几本。母亲对她一向管得严,阅读范围也实行管制,这类书在他们家属于□□。但她发现,书是根本禁不了的。

看了这些小说,她的脑子里也渐渐不由自主地开始编织一些绯色的梦,有些时候,翟知今会成为她梦里的男主角。

读高中后,没过多久,翟知今便正式失去她绯色梦幻中男主角的地位。

高一,冬日的一天,她骑单车回家时,天色已晚。行到一个僻静处,遇上两个剪径的。他们拦下她,说是看上她的自行车了,要借来骑骑。

米秋南第一次遇上这种事,遵从爹妈的教诲,钱乃身外之物,便乖乖地把自行车奉上。

却在此时,身边一个人出了声:“这小妞儿是我朋友。弟兄们高抬贵手。”

米秋南回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同班同学林致也骑着自行车来到了这里。两个剪径的人似乎认识他,对望一眼,冲他挥了手,走了。

她看了林致一眼,身体微微有些紧崩。这家伙也算是个尖子生,自己一直把他当良民,但方才的事件分明告诉她,他是个与黑道有关联的人,是个危险人物。可他方才又确实帮了自己。

林致似笑非笑地道:“怎么,连句谢谢也没有?”

米秋南便低声道:“谢谢。”

“怎么谢我?”

米秋南一愣,忽然脸红心跳起来,幸而周围很暗,别人看不见她的脸色。

林致笑道:“逗你玩儿呢。你家住哪儿?”

米秋南说了地址,林致道:“很顺路。以后放了学你跟我一块儿走吧。要不然这些人还得找上你。”

他的语气很自然,丝毫没把自己当成混黑道的危险分子,反倒有种人民警察的感觉。

米秋南只是微微地迟疑了一下,便点了点头:“好,谢谢你。”

在她看来,林致是危险的,神秘的,却又是吸引人的。

从那以后,米秋南每天下午放学后都跟林致一同回家。

因为看了不少言情小说,她曾经怀疑那次在路上的遭遇是不是林致自导自演的,但她终于没有去深究。每天跟他一起在路上骑单车的时候,她会隐隐地感觉自己正被他“罩”着,心里有种莫名的兴奋。

后来她才弄清楚,林致并不是混黑道的,他哥才是。

他哥觉得林家出一个黑道分子就够了,所以严令禁止林致参与他的工作。

但林致还是知道了很多黑道上的事。他告诉米秋南黑道都做些什么:开地下赌场、收保护费、帮人要债……他告诉她自己见过哥哥手下的兄弟,基本上每个都有一米八的个子,虎背熊腰,混身纹满了青龙白虎。

尽管有这样的出身,林致的成绩却依然很好。可见他实在是很聪明的人。

他带她去过他们家。到那时她才知道,他和自己根本不顺路。他家位于西四一条小胡同里的一间四合院,一共住了四户人。地板是古老的方砖铺成的,已经变成深深的黑色。院子里有一棵大柿子树,还摆着一架煎饼果子的推车。

米秋南就这样一直跟林致在一起。

他们一起在学校的操场上看夕阳,一起用walkman听流行歌曲,一起去林致家的院子里摘柿子,一起相约在周末偷偷地在某个公园或商场碰面……

他们还经常一起骑着单车,在北京的大小胡同里乱窜。林致总爱逛一家躲在胡同里的不起眼的小铺子,这家铺子的老板专卖西藏倒回来的东西。

每次林致去,都会问老板:“有藏刀吗?”

老板总是告诉他:“没有。不卖这个。”

“帮帮忙,下次进货顺便……”

“说了不卖。小孩儿一边儿玩去,买得起吗你……”

米秋南见他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却又总是锲而不舍地去探问,觉得很奇怪。这人原来痴迷这种东西。

她问父亲:“爸,北京哪儿有卖藏刀的店?”

她父亲笑道:“管制刀具,你以为说卖就卖啊?你想要?下次要是有朋友去西藏旅游,我让他们寄一把回来。”

米秋南说好。她立刻开始想象,当某一天,自己把藏刀摆在林致面前时,他会有多欣喜。

但她并没有等到那一天。

高三开学不久,林致死了。

他被反绑着双手,淹死在安定门外的护城河里的。

当米秋南知道这个消息时,只觉得肺里的空气一瞬间被人抽光了。

她按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接下来一整天的时间,她仿佛失去知觉。

过了两天,她偷偷地买了一张去拉萨的机票。

她知道父母可能会急得疯掉,但她觉得,自己必须这么做。

然而她没有走成。在首都机场,她遇见了翟知今。

那时翟知今念大二,正跟一个经常在北京台电视剧里露脸的女明星交往。当时他们刚从周庄旅游回来,他没想到会在机场遇见米秋南。

翟知今问她:“秋南,今天礼拜一,你不用上课?”

米秋南骗他:“我请了假,跟我妈一块儿出去旅游。我妈去洗手间了。”

翟知今觉得她神色不对,行李又太少,便对身边的女孩儿道:“你先回去吧。”

说完他跟在米秋南身边:“我正好有个事儿要跟你妈说。等她一会儿。”

米秋南没办法,跟着他在候机大厅坐下。过了一会儿,她对他说:“我妈可能没那么快回来。到底什么事儿?我帮你转告吧……”

“你一个人离家出走?”

米秋南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哭了。

这时林致死后,她第一次哭出来。

积攒了几天的泪水无休止地流淌,她用掉了整整一包纸巾。

翟知今不擅长对付这类型的女孩儿,一时也不知怎么办好,只得由着她哭。

哭完之后,米秋南恢复了常态,淡淡地告诉他:“我有个同学死了。他一直想弄一把藏刀,但一直没弄到。我想帮他去买一把。”

“……你打算去西藏帮他买?”

“嗯。”

翟知今看了她一眼,她的眼睛悲伤而绝望。他感觉此刻的她,很像不久前的自己。

于是他对她说:“我家里有一把藏刀,送给你。”

第二天放学时,翟知今在她校门口等她。

他见到她推着自行车走过来,递上一个黑色塑料袋:“拿着。”

米秋南接过来,轻声道:“谢谢。”

翟知今正要走,米秋南喊住他:“知今哥……你能……陪我去一个地方吗?”

于是翟知今陪着她来到安定门外的护城河边,眼睁睁地看着她把一千多块钱的一把藏刀扔进了河里。

搞完了仪式,她在河边坐下,抱着膝盖,呆呆地盯着泛着粼光的河水,好像完全不觉得晃眼似的。

翟知今觉得她精神仍然不大正常,只好陪着她。

“他们说……”米秋南冷不防开了口,“人的灵魂只在这世界停留七天。今天是第五天了。”

说着,她转头对着他笑了笑:“谢谢你,要不然我真怕来不及。”

翟知今默默地陪着她坐在河边,直到夜幕降临。

他并没有问多余的问题,因为他完全明白状况。

无论是生离还是死别,总之,你失去了一个人。

高中毕业后,米秋南去了英国念大学。

英国的天很蓝,草坪很绿,空气很干净。她住在爱丁堡,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但她邻居的面孔却时常变换。她见到了很多人——有常常更换床伴的上海少爷,有不明年龄、身份的东北女生,有广东过来的博士夫妻,也有法国人和西班牙人的老少组合……

她与这些人和睦相处。他们都是她生命中的过客,萍水相逢,随风而去,不会留下什么痕迹。

直到有一天,她见到了西城直人。

在见到西城直人的那一刹那,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这几年来,一直在遇到的每一个人身上,寻找林致的影子。

如今,在这个年轻的日本人身上,她终于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

她与西城直人飞快地恋爱、同居。他很快退掉了刚租的房子,搬进了她的房间。

他是很喜欢她的,她漂亮,温柔,会做菜,家里还经常寄来上几千镑的汇款。

但他始终不能完全弄懂她。有时候,她对着他喃喃地说出一段一段他听不懂的中国话,让他产生一种错觉——她谈话的对象,并不是他。

他跟她讨论过这个问题,她总是一笑了之。

终于,他开始接触其他女人。

但他们并没有分手。

米秋南需要他,因为他是林致的影子。

西城直人也需要她,因为可以省下房租和饭费。

这样的混沌状态一直持续着,直到某一天。

那天米秋南去了一个不远的地方参加party,本来不想当晚回。但搭她顺风车同去的人要在早晨六点之前赶回去,她只好在凌晨开车返回家中。

打开房间的门,开了灯,便看见西城直人和另一个女人趟在床上。

他一时不适应刺目的灯光,用手遮着眼睛,那女人似乎还在梦中,微微扭了扭身体,便再也没有要动弹的意思。

米秋南站在门口,发了一会儿呆,才向他们说了声抱歉,关上门走了出去。

她抱着双臂,走向湖边。空气异常的寒冷。晨曦微露,周围却仍是晦暗一片。

站在湖边的柳树下,她点着了一支烟,慢慢地烧着。

这是她第二次失去林致。

为了排遣心情,她打通了翟知未的电话,决定去她念书的萨尔茨堡游玩。翟知未很高兴。

但到了目的地她才知道,她的男朋友耿嘉f和二哥翟知今也来看她了。

见到翟知未的时候,她穿着一件粉嫩嫩的大衣,踩着白色的靴子,小鸟依人地偎在耿嘉f身边。

米秋南羡慕地看着她,这世界上竟然有这样幸福的人。

她也曾幸福过,但那似乎已经是上一世的事情了。

翟知今一见到米秋南,便在心里微微摇头。

她与上一次在护城河边时一样,神色惨淡。

因为不想打扰翟知未和耿嘉f的二人世界,他陪着米秋南游览了萨尔茨堡。

他陪着她参观了莫扎特故居,一起跟门口扮成莫扎特的男子合影。他们欣赏了拉菲尔·多纳建造的天使阶梯,又乘坐缆车登上了僧侣山上的霍亨萨尔茨堡。

但她依然郁郁寡欢。

一起吃晚饭的时候,翟知今问她:“又出了什么事儿?”

米秋南看了他一眼,他好像无论何时都能一眼看穿她。而每当自己跟他在一起,就有一种想要失态的冲动。

她一直拼尽全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坚强而出色的人。她用功地读书,有时通宵赶作业和论文。她这次恋爱又失恋,没有掉一滴眼泪。她将脆弱的一面深埋在三万英尺之下,不希望会有见到天日的一天。

但此刻,在他面前,她忽然控制不住自己,开始对他倾诉。跟林致之间的事,跟西城直人之间的事,细碎的点点滴滴……

翟知今耐心地听她说完后,对她说:“都过去了。也差不多是时候忘掉他了。背着这么一个包袱,你以后怎么走下去?”

米秋南忍不住问他:“你呢?你忘记她了吗?你大学那个同学。”

她风闻过翟知今的做派,本以为他是个天生风流的人,后来才从翟知未口中偶然得知他大学时和那个叫张颐佳的女生之间发生的往事。

翟知今愣了一下,笑道:“会过去的。总有一天,我会遇到下一个人……其实你根本不需要刻意去忘掉一个人,时间本身就是一个很无情的东西,可能未来的某一天,早晨醒来时,你会猛然发现,自己已经不记得他的样子了。”

米秋南默默地咀嚼着他的话,终于笑着端起啤酒:“那好,共勉。”

翟知今与她重重地碰杯。

吃完饭,他送她回酒店。

在门口分别时,她忽然问他:“知今哥,你的英文名是叫michael,对吧?”

“对。”

“那我以后叫你michael好吗?”

翟知今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但他终于点点头,笑道:“没问题。”

毕业回国后,米秋南进了北京一家知名外企工作。

狂蜂浪碟当然有几只,但并不合眼缘。而且她的工作很忙,使她几乎没有时间去考虑个人问题。她觉得这样很好。

翟知未在国内的时间少,但每次回国总会约她出来吃饭。

有一次,翟知未偶然提到,她二哥现在在广州。

“怎么去了广州?公司想在那边发展市场?”米秋南问。

翟知未点点头。

米秋南心里忽然有一丝失落。

过了几天,boss召集手下三个女孩子开会:

“我们部门要派一个人去广州分公司协助工作,为期半年。chelsea,rachel,lily,你们有谁愿意主动过去吗?”

正当另外两个女孩子面面相觑时,米秋南已经爽快地举手道:“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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