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剃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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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赵哥在屋里问。

席维将打听来的事情说了,然后道:“我去查看一下具体情况。”

“你怎么问,那些工作人员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万一真有事发生,也会尽量含糊其辞,因为会对酒店的影响不好。”赵哥道,“再说,警察都来了,很多消息,也许涉及到法律程序,就更加不会说了。”

席维想了想,对大狗说:“哥,我记得好像有个……”

大狗点点头,与席维一同往外走。

“你们干嘛去?”赵哥很奇怪。

“遛狗哥。”

遛弟弟。

席维和大狗同时回头。

赵哥茫然眨眼,“哦……早去早回。”

出了门,在没人注意的走廊拐角,大狗从青铜牌子中,掏出了一本黑封皮镶金徽章的证件。

席维理了理剪裁得体的西装,接过来,揣在上衣口袋里。

嘿嘿,战友这家伙,连米国国土安全部的特工证件都有,还敢说他提供的不是假证?

有了证件,亚裔面孔完全不是问题,席维的多国语言是在部队中学的,用于装样子十分地道,所以那些冬青市的本地警察,根本没有任何怀疑,就放他和大狗进去了。

出事地点,是二十三层的一间高级商务套房。

套房中住着一位来冬青市公干的某公司高层,事业顺利,春风得意,英俊多金,家庭美满,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上天的宠儿。

可是很遗憾,这名宠儿,似乎在昨天,用光了他身上的最后一丝好运气,此时,他正白生生光溜溜地摆在名贵茶桌上,成为了一件诡异万分的艺术品。

没错,他确实是被“摆”在茶桌上的,因为这位先生的全身血肉,已经不翼而飞,他白生生的骨骼,像是被最为仔细的掠食者啃过一样,光洁无比,连一丝筋膜都没有留下。

而这样的他,头骨摆在正中,作为花盆,四肢与肋骨技巧地搭在一起,插入他的两只眼眶中间,这使得他整体看上去,就像一朵盛放的白骨鲜花一般。

诡异,恐怖,却又透着异样的华丽。

“品味不错。”一名现场法医耸耸肩。

其他取证人员和警察,也是一副见怪不怪的神情。与其说这些人的内心冷酷,不如说,他们见了太多这种情形,已经处于一种麻木状态。

席维立刻判断出,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陪同在他身旁的冬青市警长,也证实了这一点,“fbi,cia,csi,还有你们这些我都记不住名字的国家安全部门,天天往我这里晃荡,能给你们提供的消息,早就给了,但这些连环杀人事件,却至今完全没有头绪。我倒没有说你们无能的意思,因为我自己也是一样。”

席维试探道:“希尔顿酒店中住了很多大人物,不久就是金学院广告节和电影节,明星导演制片人,还有无数游客,都将挤满冬青市。”

警长露出黯然的神色,“谁说不是呢,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所以连杀人狂也兴奋起来了?不快点抓到凶犯,绝对会出大乱子,可是,无论怎么调查,都完全没有线索。”

席维了解到,连续杀人事件,是从三个月前开始的。

起先,只是一些不起眼的人口失踪事件,在冬青这个无数俊男美女向往的梦幻之地,每天都有被折断翅膀的失意者,吸毒,卖|淫,流落街头,进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永远消失在无人的街角。

失踪几个流浪汉,或者几个来追梦的小男孩儿小女孩儿,对冬青市来说,司空见惯,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因此,究竟哪些是正常的失踪,哪些是出自连环杀人狂的手笔,就连警察,都无从得知。

说是三个月,只是因为第一具疑似人类骨骼的残骸,是从三个月前被发现的。

开始,只是零星的骸骨,几节指骨,半根肋骨,被随意丢弃在花丛中,草坪里。

但渐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人骨的完整度越来越高,受害者,也不再是那些警方连姓名都比对不上的社会游离人士。

犯罪者的胆子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夸张,现在,如果受害者生前不是俊男美女,他根本都不屑于动手,而且,在行事过后,还总会留下以人骨塑造出来的作品。

像今天,就是一件好像天堂鸟般盛放的白骨鲜花,单纯从艺术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件无可挑剔的大师级作品。

只可惜,也许除了犯罪者自己,根本没有人愿意去欣赏这件杰作。

席维深深蹙起眉头,“发生了这么多起事件,就没有一次留下足以追查到凶手的线索?”

警长默默摇头,“没有指纹,没有脚印,没有衣物留下的纤维物质,甚至没有不应该出现在犯罪现场的灰尘微粒。我们倾向于考虑,发现尸骸的场所只是弃尸的第二现场,作案地点存在于别处,但是,没有任何线索可以引导我们找到真正的凶杀现场。”

“也许就是在这里作案,只是他收拾得很干净?”席维猜测。

警长摊摊手,“那么这就说到我们最为无法理解的一个事实上了,要将一名成年人,剔光全部血肉,却又没有在现场留下丝毫喷溅出来的血迹、毛发,甚至哪怕一块小小的皮脂碎屑,这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如果不是现代dna检测手段极为先进,他们甚至很难确定受害者究竟是不是那位住在这间客房中的先生。

希尔顿酒店的保全措施极为先进,高层窗户完全封闭,电梯走廊楼梯间甚至通风管道中,都安装有监控系统。

记录显示,午饭过后,那位先生就一个人回到了房间中,房门从内部锁上,再也没有出来过,也没有任何人开启过那扇房门,直到今早,清洁人员进入,发现了白骨制成的艺术品。

席维和大狗对视一眼,密室状态么,与陈公子跳楼事件,有些相像。肉段怀疑,陈公子是被鱼妖孽杀死的,但这次,可不会是虞天王的手笔了,那么,又会是什么人呢?

这种嚣张变态的犯罪手法,除了凶手的恶趣味之外,似乎还有着一种发泄和挑衅的味道。

警长也看看铂金色的圆球大狗,“它长得可真漂亮,是什么品种?”

席维一愣,品种……他还真不知道。

大狗昂首挺胸,我是华国第一代昆明犬,狼青品系,俗称大狼狗,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军犬犬种。

席维迤鹆肆常纾毒酢返缬熬缯丈系哪侵唬攀悄闼档哪茄冒桑抑滥阆不端不兜貌坏昧耍睦锿访蜗胱抛约阂渤晌敲此哪q5牵忝橇┑耐饷膊罹嗍翟谑翘薮罅耍幢阕云燮廴耍裁挥腥嘶嵯嘈拍愕摹

狗哥这副圆嘟嘟肉呼呼的样子,哪里有一丝一毫军犬冷酷刚硬的味道,军犬的品种大多是短毛犬,人们先入为主,怎么看狗哥,都不会觉得它是军犬。

再说,狗哥这身蒲公英毛毛,神态威严的时候,凶猛是凶猛了,但萌也是真萌的。

大狗一扭头,对狗小弟怒目而视。

席维在心里拼命忍笑,啊,啊,狗哥哪怕责备他的时候,也还是好可爱好可爱哇。

男人舔着脸蹲下来,讨好道:“哥你当然最帅气了,在我心中,你比世界上所有狗狗……不,是所有的生灵,都更加英俊更加帅气,哥,你酷毙了。咱不去羡慕别人,这一身亮闪闪的蒲公英毛毛多好哇,长长的大尾巴,肉肉的大爪子,哪只军犬都没有你长得漂亮,呜……我最喜欢你了,哥,抱抱~~~”

席维对大狗,那是越看越爱,这时候说着说着,就忍不住了,整个人往大狗身上扑过去。

哼!

大狗表示自己很生气,一尾巴扫开狗小弟,转身用屁股对着他。

席维嘿嘿挠头,偷偷去摸大狗的尾巴,又被毫不留情地打开了。

警长瞅着,呵呵直笑,米国人都很爱狗,对工作犬十分尊重,他也不例外。所以,这时候看大狗骑在席维头上作威作福,像个国王般要人哄要人宠,警长非但不惊讶,反而兴致勃勃地告诉席维,希尔顿酒店餐厅的苏格兰烤香肠,低盐的,味道很不错,待会儿工作结束,可以带着他的狗去试试,作为奖励。

席维这才想起,对啊,他哥是狗来着,“哥,你有没有闻到什么特别的味道?”

大狗还没有表态,警长就插话了,“也别为难它,好多警犬闻过了,什么气味都没有。”

这样么,到底是什么东西干的,只要是生物,就不可能没有体味,这种味道,甚至会来源于他早上喝的咖啡,吃的培根煎蛋,或者他身上佩戴的动植物、金属或者矿物制品,当然,还有衣服,多多少少,都应该会留下些特殊气味来的。

为什么,一无所有……

“对了,你还没说呢,这大狗究竟是什么品种的,怎么会长得如此巨大,我从来没见过。”警长执着地问,他竟是个狗痴的样子。

席维转转眼珠,骄傲道:“我哥是中华田园犬!”

警长默念了两遍,表示自己记住了。

大狗呆了呆,中华田园犬,那是什么?

它仔细想想,忽然记起,所谓中华田园犬,不就是所有广泛意义上的土狗么!

大狗猛地站起身,虎虎生风往外走。

“哥,你干嘛去?”席维拉住它的长尾巴。

剃毛!

就因为它毛长,蓬蓬的像个圆球,所以便不果敢不冷酷不刚硬不干练了?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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