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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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蕾的日志:

别看我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子,大起胆来无法无天,比最大胆的男生还要更加百倍的大胆妄为,但有谁知道,其实我内心有多么胆怯!暗恋一个人十多年,却从来也没有敢表白,就让机会一次一次的在身旁溜走,当我终于鼓起勇气的时候,却发现,是不是已经有些迟了呢?为什么我每次要表白的时候,他的身边就有别的女人?为什么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也爱他?也许在他心目中,从来没想到过,我也是一个女人吗?也许他从来也没有想到过,我也会爱上他吧?

他会爱我吗?也许他从来也没有想过,我也是可以用来爱的吧?

难道我就这样永失我爱了吗?不,也许正因为我从来没有表白,所以我也就从来不会失去他,他永远在我心中,我们的爱情永远也不会褪色。

如果表白,爱情只有两种结果,要么结婚,要么分手,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分手更近于反目,谢谢老天,我的爱情永远不死,没有反目,没有坟墓。但是,为什么心会那样的痛呢?

花开才有花谢,没有表白的爱情,就像没有点燃的烟花,当然永远不会消失,可也毕竟没有绚烂的绽放啊。

一年之后,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寻梦》。写这本书的契机,是因为父亲那篇《梦想》里的那句话触动了我:

“我一直在寻找一个梦想的世界,这个世界最大的特点是诗意,大家都爱诗,有诗人的纯真,有诗歌的美丽,忧伤也是诗一样的忧伤,没有黑暗,没有压迫,没有蝇营狗苟,没有为了生活累死累活的奔波,可这当然只能是梦想,永远也达不到的。”

父亲说得对,这种理想化的生活,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梦想,可是人生如此艰难,我们之所以还会热爱生活的最大原因就在于:我们还有梦想!我们还有爱!

有爱的世界,应该是这个宇宙上,最理想的世界,有爱,也应该是每个人最大的梦想。只要我们还活着,就不能放弃这个梦想,无论我们现在是否拥有爱,我们都要去寻找,持之以恒,不屈不挠。

所以我把它叫做《寻梦》。

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虚构的小说,但不得不说,它的每一个章节,每一个段落,甚至每一个字词,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无不与我息息相关。我当然是根据生活中的许许多多感动,许许多多的思考,还有生活中的每一个记忆深刻的场景,每一个熟悉的或爱或恨的人物,而编造了小说中的世界,小说中的人物也好,事件也罢,甚至一花一草一石一木都无不沾染着我灵魂的气息。

如果你认识我,你会发现,小说中的世界,每一个人物都那么熟悉,每一个人物又都那么陌生。

他们当然都不是现实中真实的存在,可他们却又仿佛就在眼前。

这当然并不是一本自传,可每个人都可以把它当作自传来读,因为我们共同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看着同一片被雾霾污染了的天空,住在同一片被钢筋水泥建筑占据的土地,喝着同样被化工垃圾污染了的河水,感受着一样的强权享受着一样的自由,我们都有一样的爱,也有着差不了多少的恨。

我觉得其实每个人的故事,都像一本现代派的小说,有些荒涎,有些悲伤,有些迷茫,而现代人的生活里,更多的,则是孤独,这种孤独感,简直是无法驱除的幽灵,就像胆小的女子,一个人呆在漆黑空旷的森林里的夜晚,总感觉有鬼影瞳瞳,风吹叶响,草木皆兵。

希望梦想能够驱除孤独,而爱,能够让我们得到梦想。

每个故事都有一个结局,《寻梦》已经有了一个结尾,我的故事,当然,却还在继续,但有些事情,我在此需要交待一下。

现在便说说我和云蕾以及方香的爱情故事。

从整个人生长河来说,有太多的事情比爱情重要,但在我们人生的某一个时刻,爱情却胜过一切。所以,有时候爱情,几乎可以等同于人生。不要觉得这个题目小,也不要觉得它俗气,美好的爱情,有时候是人生因此可爱的最大元素。

而我的抉择,就发生在我读到云蕾那篇日志之后。

毫不夸张的说,我当时几乎石化了。

如果我还不明白,那么我不但愚蠢,而且该死了。

在记忆中,这还是云蕾第一次写文章说自己的爱情。其时正当深夜,是云蕾来深圳后的第三天,窗外明月当空,繁星满天,这是一个春风沉醉的晚上。我几乎下意识的掏出烟盒,轻轻从里面抽出了一根香烟,习惯性的在黄色过滤嘴上捏了捏,然后叼在嘴中。我拿出打火机,啪的一声,火苗在眼前跳跃,当我正要把火苗对着烟吸燃的时候,我忽然想起睡在床上,已经沉入梦乡的方香。

于是我把打火机熄灭了,却任由香烟在嘴中湿润。

不知为什么,这时候我竟忽然记起还在学校的时候,我跟云蕾曾经为一句谚语展开的一场争论。那句谚语是“俏眉眼抛给瞎子看”。记不得我当时是在用这句话讽刺谁了,她却反驳我说,俏眉眼抛给瞎子看也未必就不行,当时她说,俏眉眼抛给瞎子看,但如果瞎子在乎你,他便也能感觉得到,俏眉眼抛给不喜欢你的人看,才是最无用的事情,因为他纵然看见了也等于没看见,也许,他还会嘲笑你。所以关键不在瞎与不瞎,而在于,他的心中是否有你!

现在想来,这话是多么有道理。

我是瞎子吗?如果你曾经把媚眼抛给我,我会感觉得到吗?

但关键是,你有抛吗?

也许你觉得我就是一个瞎子,所以从没有看到过你的媚眼,也许你觉得我连瞎子都不如,因为我的心中没有你,所以纵然你抛了也白抛。

但关键是,你有抛吗?

云蕾说她曾经爱一个人很多年,却没有勇气表白,她这个爱恋的对象就是我吗?她说她终于鼓起勇气要表白了,却发现已经迟了,真的太迟了吗?

她说,他也许从来没有想过,她也是可以用来爱的。我忽然发现自己真的很傻,我跟她的友谊这么多年,我一直把她当成最亲密的朋友,最好的姐姐,跟她在一起,我最为自在快乐,无拘无束,但我真的没有想过,可以去爱她,可以去娶她,可以把亲密的关系更近一层。

我是没有想过,还是不敢想?

当爱情悄悄在心头滋长,并渐渐从一棵小草长成参天大树了,我却仍然没有明白吗?

回想起这么多年,两人的交往,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言一行,尤其是上次林州之行,还有前天她来找我的情景。

她那天打扮得多美,她打电话来说,她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她日志里说的,要鼓起勇气表白吗?可她到来之后,却发现方香穿着我的睡衣在我的屋中,她那时将是多么的失望?但她硬没有表现出来,还有说有笑,仿佛毫不介意。

难怪在送她去宾馆的车上,她会如此沉默,难怪她会在第二天就悄然离开。

而我,竟还没有发觉,我怎么会这么笨?

她竟然是爱我的!

无论关系多好,无论在一起多么快乐,我似乎想着的,她总是姐姐,是哥们,是朋友,却从没有往爱情方面想。是因为她比我大?是因为她比我高?还是因为,她那豪爽,大大咧咧,比男人更男子气的性格?

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

那么,我到底爱她吗?

如果可以,跟她一起生活,也许真的将是最幸福的事情吧,因为每次跟她在一起,都是那么的快乐,心情都能最大限度的放开,那么舒畅!

这难道只是友谊,而不是爱情吗?

不,其实我也爱她!

为什么很多事情,当事人,却往往懵然不知?

我真的是一个瞎子,她的媚眼白抛了。

但关键是,她抛了吗?

她说她不够勇敢,也许真正怯懦的人应该是我。因为怯懦,我竟用一层薄薄的纸糊住了自己的心,从来也不敢去捅破!

现在,我明白了她的心思,也明白了自己的心思,但已经迟了吗?也许,并不迟吧。

看着方香那熟睡的美丽脸庞,我忽然不知道,我到底爱谁更深一点。但不管怎么样,我只有一个选择。

这是多么艰难。

艰难吗?

也许并不,因为真正最艰难的选择,其实是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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